当事人 |
张立红, 北京多加金铭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京0491民初36094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内容 |
北京多加金铭运输有限公司:我院受理(2021)京0491民初36094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与张立红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线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