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张晓东, 北京世纪互联宽带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光载无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0)京0108民初40018号 |
案由 |
劳动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光载无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晓东与被告北京世纪互联宽带数据中心有限公司、光载无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被告北京世纪互联宽带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不服本院作出的(2020)京0108民初40018号民事判决书向我院提交上诉状,上诉请求:1、请求依法判决撤销(2020)京0108民初40018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第二项,依法改判上诉人不就光载无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向张晓东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77040元承担连带给付义务;依法改判上诉人不就光载无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向张晓东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17011.49元承担连带给付义务,维持一审判决第三项,驳回张晓东的其他诉讼请求;2、两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