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吴泽想,刘丽,应伟华,李振江, 武汉谷家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武汉水能电力电器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19)鄂01民初6913号,(2021)鄂民辖终16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吴泽想、刘丽、应伟华、李振江、武汉水能电力电器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与被告武汉谷家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吴泽想、刘丽、应伟华、李振江、武汉水能电力电器工程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鄂01民初6913号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裁定书及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鄂民辖终16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领取判决书及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