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王耀辉,第三人-, 北京宏世通达商贸集团 ,上海慧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中泰华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鑫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耀辉、江苏鑫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慧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宏世通达商贸集团、王耀辉、中泰华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江苏鑫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本院将于2022年3月22日14时在第三十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不参加审理,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