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江苏三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恒茂永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苏0411民初6547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贵州恒茂永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三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贵州恒茂永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411民初65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