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袁建其,唐多林,程林妹,程永明,程全香,徐寅艳,徐子晴,第三人-, 苏州市吴中建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506民初8344号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被告唐多林、程林妹、程永明、程全香、徐寅艳、徐子晴、第三人苏州市吴中建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袁建其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06民初83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