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法院公告
当事人
第三人-,朱敏, 杭州悠然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人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昆山宸泰鑫贸易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案号
(2021)浙0106民初2115号
案由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公告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内容
昆山宸泰鑫贸易有限公司、杭州悠然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人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朱敏、昆山宸泰鑫贸易有限公司,第三人杭州悠然科技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2021)浙0106民初2115号],本案于2021年10月10日判决。被告朱敏提起上诉,请求撤销(2021)浙0106民初2115号民事判决并予以依法改判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2-02-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