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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当事人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四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宇联商贸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仲裁文书
案号
(2021)合仲字第2083号
案由
-
公告人
非法院单位
内容
安徽宇联商贸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宇联商贸有限公司、安徽四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合仲字第2083号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选定仲裁员、提出反请求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15日、15日和30日内。公告期满后的第16日本会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在公告期满后的第35日上午9时在本会仲裁一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上述组庭、开庭期限期满日如遇节假日,均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合肥仲裁委员会
刊登日期
202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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