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蔡新国, 潜江市汇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湖北成城饲料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鄂9005执2613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湖北成城饲料有限公司、蔡新国:本院受理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潜江市汇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单位)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据申请执行人潜江市汇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本院依法对你(单位)下达执行通知书与报告财产令。并依法查封你(单位)所有的存放于湖北成城饲料有限公司的设备6/台套,查封期限为二年。现因你(单位)下落不明,遂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1)鄂9005执261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以及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后即视为送达,如对上述报告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后10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上述设备。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