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 ,广州驰扬香氛科技有限公司 ,君斛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广州香韵香料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粤73知民初1253号 |
案由 |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
公告人 |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
内容 |
君斛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广州驰扬香氛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香韵香料科技有限公司、君斛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2021)粤73知民初1253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侵犯原告专利号为ZL201920966229.9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2、判令二被告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和用于生产侵权产品的专用模具、工具和设备;3、判令二被告销毁所有侵权产品的宣传资料,以及删除网站上侵权产品的相关链接;4、判令二被告赔偿原告损失十万元;5、判令二被告承担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贰万贰仟零贰拾壹元整(即22021元),包括:代理费、调查费、侵权产品购买费用、公证费等;6、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本院定于2022年4月14日14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