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其他行政 公告人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内容 黑龙江省鸿志熙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高唐分公司、张文英:本院受理原告马坤你们申请撤销确认调解协议裁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组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多元解纷诉调对接中心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