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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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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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武威铁路运输法院 |
内容 |
陈希福:本院受理原告宋长保诉被告陈希福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