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李昌瑞,陈立培, 蔷薇春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渝0154民初6062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案号:(2021)渝0154民初6062号蔷薇春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329592486E) 本院受理原告李昌瑞诉陈立培、蔷薇春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蔷薇春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落不明,无法取得联系,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蔷薇春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3月31日下午15时00分在开州区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希望你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