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王东,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01民初15203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2021)京0101民初15203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1民初1520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北区)第十九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金融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