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亚美利加(辽宁)药业有限公司 ,仙游县可何可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仙游县可何可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亚美利加(辽宁)药业有限公司与仙游县可何可贸易有限公司、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原告亚美利加(辽宁)药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使用“蜜爱”、“菁艳”、“夏娃的诱惑”、“格蕾丝的秘密”侵权标识;2、请求判令被告一连续一个月在店铺首页刊登道歉声明,消除影响;3、请求被告向原告支付原告因被告的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100000元;4、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合理维权费用10000元;5、请求法院判令案件诉讼费等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一日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多元解纷诉调对接中心第七法庭(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甲143号凯旋大厦A座)开庭审理,若逾期本案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