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冯为京, 广东农垦鸡山农场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1704民初883号 |
案由 |
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冯为京:本院受理原告广东农垦鸡山农场有限公司诉被告冯为京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1704民初88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东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