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唐胜利,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荷花池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1002民初2733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唐胜利: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荷花池支行与被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002民初27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