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王飞,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508民初6097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飞:本院受理的(2021)苏0508民初6097号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与被告王飞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08民初609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归还信用卡透支本金63938.21元、手续费2796.74元、利息13349.01元(利息暂计算至2021年1月5日,自2021年1月6日起利息以未还本金63938.21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