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王某某,李某某,葛某某,陈某某,李某某,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0303民初4146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某某、李某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与被告王某某、李某某、葛某某、陈某某、李某某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皖0303民初41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