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祝某某,芜湖华融兴商投资合伙企业, 黄山市黄山区名人国际艺术家庄园置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18)京民初126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祝某某:本院对芜湖华融兴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黄山市黄山区名人国际艺术家庄园置业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京民初126号民事判决书及原告提交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