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法院公告
当事人
邢某, 张家口鲁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京0114民初3039号
案由
追偿权纠纷
公告人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内容
邢某:原告张家口鲁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被告邢某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我院经审理判决:一、邢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张家口鲁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垫付款100716元;二、邢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张家口鲁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违约金20143.2元;三、驳回张家口鲁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14民初30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金融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2-2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