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陈某某,周某某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603民初1849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周某某:本院受理原告陈某某与被告周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2021)闽0603民初18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