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陈某,陆某某,任某某,第三人-, 银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新区浩大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同福易家丽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金山易家丽家居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沪0115民初26646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上海金山易家丽家居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陈某(xxxxxxxxxxxxxxxxxx),陆某某(xxxxxxxxxxxxxxxxxx),上海同福易家丽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任某某(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银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上海金山易家丽家居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陈某,陆某某,上海同福易家丽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任某某,第三人上海浦东新区浩大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沪0115民初26646号民事判决书。本案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金融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