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苏州律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赛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苏州赛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苏州律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苏州赛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专利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起诉状及证据副本、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与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苏州知识产权法庭104号法庭(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普路36号)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