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楚乐平,邰全付,南召县皇路店镇鸭河村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1321民初220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南召县皇路店镇鸭河村的邰全付:本院受理原告楚乐平诉被告邰全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321民初22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